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罹癌者投保癌症險未達1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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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cctno
時間:
2014-1-2 18:32
標題:
罹癌者投保癌症險未達1成
2014/01/02 16:43 《金融》罹癌者投保癌症險未達1成
【時報記者任珮云台北報導】根據壽險公會的資料統計,平均每11個罹患癌症者,只有1人投保癌症險,投保
比不到1成。顯見國人的癌症醫療保障明顯不足。雖然以目前發達的醫療技術,大幅提升癌症的治療機率,但
整個癌症治療過程的費用驚人,若想安心養病且不因治療影響家中經濟,有無投保癌症險成為擁有醫療生活
品質的重要關鍵。
一般而言,防癌險分為一次給付型與分次給付型。保誠人壽表示,兩種給付方式雖各有優點,但值得注意
的是,從治療到療養期間,仍有可能產生其他費用,例如:標靶藥物治療、新式療法、營養補充品及看護費
用等自費項目,這時候一次給付型就可涵蓋理想的醫療規劃,或作為家中經濟的支撐。
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2013年公布的統計報告指出,平均每5分48秒就有1人罹癌,此外,癌症更是從
1982年迄今,蟬連台灣10大死因之首30餘年,顯見防癌成為現代人重要的健康管理功課,罹癌的風險管理更
是不容忽視的個人風險規畫課題。
以保誠人壽「真誠守護防癌保險」為例,針對罹患「低侵襲性」、「侵襲性」及「特定癌症」的被保險人
提供保險給付,並對初次罹患低侵襲性癌症,例如:原位癌者,提供一次理賠保額10%,第三保單年度起,初
次罹癌最高可理賠120%或應已繳保費的1.06倍;罹患特定癌症,如:肝及肝內膽管惡性腫瘤、胃惡性腫瘤等
,加值理賠50%,提升醫療品質,讓患者安心養病不必擔心家中經濟負擔。此外,免除家人蒐集單據,籌措醫
療費用的煩惱;而所繳保費也可在75歲滿期時返還80%應已繳保費,身故或全殘返還1.06倍的應已繳保險費,
可創造最具經濟效益的防癌保障。
資訊來源:
時報資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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