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標題: 遲到1小時扣6千元 北市府:僱主違法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4-1-1 14:10
標題: 遲到1小時扣6千元 北市府:僱主違法
遲到1小時扣6千元 北市府:僱主違法
2014年01月01日13:39   
【郭美瑜/台北報導】北市勞檢處去年底接獲廣播媒體業、餐飲業及保全業等勞工申訴,有公司規定員工遲到1分鐘扣100元,還有公司強迫員工穿制服,制服費卻從勞工薪資扣款。北市府勞動檢查後認定,已違反《勞基法》工資未全額給付規定,除要求公司改正,也報請勞動局裁處,最高可罰20萬元。

勞檢處主秘吳夢麟表示,去年底稽查3家遭申訴公司發現,部分公司以管理為由,訂定勞工遲到1分鐘扣款100元規定,換算遲到一小時要扣6千元。勞檢處說,勞工上班遲到扣薪,應依員工工時與薪資計算,不得逾越換算後勞工應領的時薪。

另有僱主基於工安、紀律等需要,強制勞工穿制服,制服費用為勞務成本,理應由事業單位負擔,不應轉稼給員工。 吳夢麟說,上述企業已違反《勞基法》,勞檢處除當場要求改正,回復勞工權益,企業違規情節也將移請勞動局裁處。至於違規企業名稱,勞檢處表示不便公布,須待勞動局裁處,公布違規企業名單時才可公開。



1.jpg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