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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租給弱勢家庭,可望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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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2-28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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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租給弱勢家庭,可望減稅
2013/12/28 13:44 《稅收》房子租給弱勢家庭,可望減稅
【時報-台北電】都會區房價高升,也讓租屋漲價糾紛頻傳!消保官和法務部昨天呼籲,應使用公證過的房屋
租賃契約,如遇糾紛可不經訴訟申請強制執行;營建署也預計修正住宅法,房東把房屋租給弱勢家庭,租金
所得或營業稅將可減免。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昨天公布近來接獲的租屋糾紛案例。蔡小姐表示,台北市加碼租金補貼政策,每戶每
月最高補助6,000元,房東得知後就要求漲租金。
行政院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表示,租屋者會被簽訂不平等房屋租賃契約,像是超收電費,或是惡意漲
房租等,都是因為雙方在簽訂房屋租賃契約時沒有經過公證手續。
他說,政府公布的定型化契約範本對這些都有規範,其中有「公證條款」,呼籲雙方應使用公證過的房
屋租賃契約才能保障居住最低底線。
法務部執行官王金豐則表示,房租契約只要經過公證程序,即使遇到租屋糾紛,當事人也可以不用經過
訴訟程序,直接向法院民事執行處申請強制執行,省去訴訟程序及舉證困擾,也可省下訴訟花費,對出租和
承租者提供雙重保障。
由於部分房東怕被查稅,會拒開租屋費用收據給房客,並擔心承租者一旦申請補助,就會被國稅局找上
門,甚至被要求補稅或處罰。內政部營建署國民住宅組科長林美桂透露,正研擬推動修住宅法,未來房東把
房屋租給弱勢家庭,可給予房東租金所得稅或營業稅減免,希望能減少類似的糾紛案例。 (新聞來源:工商
時報─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資訊來源:
時報資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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