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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妻遭性侵500元和解 縱容同事狼再犯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2-28 07:58
標題: 妻遭性侵500元和解 縱容同事狼再犯
妻遭性侵500元和解 縱容同事狼再犯
2013年12月28日07:55
【陳亮諭/綜合報導】新北市1名江姓男子以手指性侵同事的妻子,同事因念舊情以500元和解,未料江男1個月後再性侵未遂,法院審理時,雙方再以3萬500元和解。新北地院昨依強制性交罪判江男4年徒刑。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判決書指出,江男與被害女的丈夫情同兄弟,去年9月28日晚間同事聚會後,江男趁被害女不勝酒力休息時,偷跑進房內以手指性侵得逞。事後,被害女向丈夫哭訴,因顧及兄弟情誼,僅要求賠償500元。同年10月26日晚間,江男又藉故借宿一晚,趁深夜潛入房欲性侵,但因無法勃起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