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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吳宗憲掏空案被判刑 發聲明捍名節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2-27 21:53
標題: 吳宗憲掏空案被判刑 發聲明捍名節
吳宗憲掏空案被判刑 發聲明捍名節
2013年12月27日21:41
【張瑞振╱台北報導】吳宗憲涉與上櫃公司聯明行動科技董座許豐揚勾結,利用假交易共同掏空聯明3250萬元資產,去年被依最重可判刑10年的《證券交易法》業務侵占等罪起訴,後因吳認罪並與投資人保護中心達成和解,台北地院昨判他1年10月徒刑、緩刑3年,另須向國庫繳納300萬元。
吳宗憲剛在微博發表聲明:「沒有做過任何違背良心的事!這次的官司,遭受童年朋友無端的牽連,感到萬分的無奈,我一輩子從未經手財務,又怎會去做出有損名節的勾當!我相信法律會還我一個清白!我也交由律師全力捍衛個人的名節!…..「斗室之內,但見高潔人品」,是我從小的庭訓!以父母為名,立下重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