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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醫材是否自付,須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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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2-27 19:27
標題:
特殊醫材是否自付,須先評估
2013/12/27 16:25 《社會》特殊醫材是否自付,須先評估
【時報-台北電】義肢、人工心律調節器、塗藥血管支架、人工水晶體、陶瓷及金屬人工髖關節等6項醫材,
以往同一醫材在不同醫院,自付差額價格差別甚大;針對上述醫材,健保署原訂兩年內不訂差額上限,但遭
消費者團體反彈。
今健保會委員會議討論是否訂定上限,結果暫緩,但規劃在近期擬訂加強管理措施,會議共識為分兩階段
管理,未來民眾要自付特殊醫材,必須先由醫師評估,再由護理或行政人員做最後決定。(新聞來源:中時即
時 林宜慧)
資訊來源:
時報資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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