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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道之門教主性侵幼女 高院:不應交保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2-27 16:44
標題: 道之門教主性侵幼女 高院:不應交保
道之門教主性侵幼女 高院:不應交保
2013年12月27日15:59
【丁牧群╱台北報導】「道之門生活學堂」創辦人歐陽顯(68歲)前年與一名40多歲女學員共同性侵11歲少女案,士林地院上周裁定讓原本遭收押的歐陽顯二人交保,檢方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認為2人有逃亡之虞不應交保,今撤銷原裁定,發回士林地院更裁。
高院發回理由包括歐陽顯與女學員(被害少女母親)均坦承曾與少女3P性交,且惡母曾將女兒記載遭到性侵想自殺的日記沒收,並要求她更改口供佯稱日記所寫都是幻想,顯見被告確有湮滅證據或影響被害人證述之事實,犯罪嫌疑重大。
另外,檢方認定歐陽顯與惡母至少性侵少女17次,犯後供詞反覆,且多次試圖影響被害人以飾掩犯行,而士林地院本月18日裁定歐陽顯與惡母各以15萬、10萬元交保後,士院又於26日以最速件發函請移民署、海巡署及航警局,將兩名被告限制出境,顯見士院也認為兩被告逃亡可能性很高,因此認為士院必須重新審理是否應羈押歐陽顯與惡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