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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竊賊偷單車變賣 被警逮還伸手要100元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2-26 20:26
標題: 竊賊偷單車變賣 被警逮還伸手要100元
竊賊偷單車變賣 被警逮還伸手要100元
2013年12月26日18:03
【王勇超/高雄報導】高雄市警局今天表示,慣竊張姓男子(45歲,有竊盜、傷害、毒品前科)騎乘1輛銀色中古腳踏車,到資源回收場變賣時遇到前往查贓的警網,警方上前詢問張嫌腳踏車來源,張支支吾吾說不出所以然,只好坦承腳踏車是他上月底行竊得手,張嫌另供出10月底也偷了另1輛腳踏車,並以80元賣給資源回收場。
張嫌強調,他因沒錢吃飯才犯案。被移送往法院前,張嫌還向警方伸手要100元,他說:「這樣我才有錢坐車回家!」承辦警官說,嫌犯偷車賣80元,被警察抓到,還索討100元,「天底下哪有這麼好的事!」當場拒絕給張嫌100元。全案訊後依竊盜罪嫌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