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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罵人「怐怐」 導遊判拘40天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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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2-26 16:30
標題:
罵人「怐怐」 導遊判拘40天定讞
罵人「怐怐」 導遊判拘40天定讞
2013年12月26日13:46
【劉昌松/台北報導】專帶中國旅遊團的譚姓導遊,去年6月因1名中國團員在羅東火車站亂丟垃圾,被台灣民眾檢舉到警局,譚竟當場用台語罵檢舉民眾「怐怐(音同扣)」,高院今依公然侮辱罪判譚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定讞。
全案一審時,宜蘭地院特地函詢台中教育大學台語系,確認台語「怐怐」的語意是「呆、傻」,用來形容人腦筋單純,不聰敏。法官因此認定譚男身為導遊,沒有要求旅遊團員配合、遵守台灣法令習俗,團員被檢舉在鐵軌亂丟垃圾後,還用不雅言語辱罵、貶低檢舉民眾的人格,已觸犯公然侮辱罪,判他拘役40天,譚姓導遊不服上訴後,今天遭高院駁回上訴定讞。
資訊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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