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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全身赤裸加跳蛋 小三判賠50萬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2-26 13:00
標題: 全身赤裸加跳蛋 小三判賠50萬
全身赤裸加跳蛋 小三判賠50萬
2013年12月26日12:49   
【王吟芳/高雄報導】高雄陳姓女子因老公郭男突然提議離婚,懷疑郭有外遇,一個月後果然在汽車旅館活逮他與楊姓女子一絲不掛,床上還有跳蛋一枚。陳女認為楊女侵害她的婚姻與家庭,提告求償6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判楊女應賠償50萬元。仍可上訴。

陳女主張,與郭男結婚10年育有1子,今年2月郭男卻突然說要離婚,她因而委託朋友調查,不久就逮到他與楊女進入汽車旅館,於是報警捉姦。此外,她還提出郭男與楊女互傳的簡訊對話,郭男對楊女稱「這陣子危險期,絕對不能再被偷拍,不然會罪加一等」,楊女詢問「原告不住在家裡了是嗎?」、「這樣也好,不見面我也放心你」等。法院因此認定楊女明知郭男為有婦之夫仍與其發展男女關係,是故意侵害陳女與郭男的婚姻圓滿,情節重大,應賠償陳女慰撫金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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