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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夫癱瘓妻竟產子 通姦判2月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2-24 17:12
標題: 夫癱瘓妻竟產子 通姦判2月
夫癱瘓妻竟產子 通姦判2月
2013年12月24日14:30   
【王吟芳/高雄報導】高市戴姓男子15年前與妻子結婚,婚後5年就因車禍成為植物人,不料戴妻去年竟在丈夫癱瘓的情況下懷孕產下一子,夫家屬懷疑戴妻紅杏出牆提告通姦,檢方偵查時採集唾液比對證實孩子不是戴男的種,將戴妻起訴,高雄地院依通姦罪判刑2月,得以6萬元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另需向國庫支付3萬元。

判決指出,高雄市戴姓女子15年前僅18歲時便嫁給同樣姓戴的丈夫,5年後丈夫因車禍頭部外傷成了植物人,長期癱瘓在床,不料去年7月間,戴女竟生下一名男嬰,公公發現兒子癱瘓多年,應不能人道,媳婦竟能懷孕生子,懷疑她與外人通姦,決定替兒子討公道,先向高雄地院提起否認婚生子女訴訟,再向高雄地檢署提告通姦,檢方採集戴女所生男嬰與戴男唾液比對DNA,確認兩人無父子關係,將戴女起訴,法院審理後則依通姦罪將戴女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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