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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立院三讀 PUB設陪侍不分性別課重稅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2-24 10:34
標題: 立院三讀 PUB設陪侍不分性別課重稅
立院三讀 PUB設陪侍不分性別課重稅
2013年12月24日10:30   
【李英婷/台北報導】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2條條文修正案,凡經營有陪侍行為的特種飲食業,包括PUB、KTV、網咖、牛郎店等聲色場所,不再區分陪侍者性別,一律改課25%營業重稅。

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只限有「女性」陪侍的特種飲食業,需核課25%的營業稅。同樣有陪侍行為,但陪侍者如為男性或第三性別者,則只按一般稅率5%課徵。基於性別平等原則,立法院今三讀通過修正案,特種飲食業將全面適用25%的稅率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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