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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與13歲少女打野砲 妨害性自主判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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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2-23 17:29
標題:
男子與13歲少女打野砲 妨害性自主判4年
男子與13歲少女打野砲 妨害性自主判4年
2013年12月23日17:25
【李光濱/花蓮報導】花蓮1名鍾姓義務役軍人(20歲,現已退役),前年9月服役期間經由友人認識1名13歲國二少女,2人交往後成為男女朋友,去年1月底凌晨1時許趁放假時,帶少女回就讀學校一處校園變電箱草地上打野砲發生性行為,又在同年農曆過年期間,帶少女到軍中同袍位於秀林鄉水源村的家中房間,與少女再度發生性行為。
案經被害人母親發現後,帶少女去醫院驗傷並報警。警方找來鍾男訊問,鍾稱認識女友時以為她已滿16歲,直到發生性行為後才獲悉她未滿14歲,但檢警調查,鍾男早在5年多前就曾因涉妨害性自主案,遭少年法庭判處3年10個月,並在前年2月底假釋期滿,但鍾男仍不知悔改,案經花蓮地院審理後,日前依妨害性自主2罪,判刑有期徒刑4年。
資訊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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