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標題: 少女蹺家與男友同居 男友涉和誘罪獲判無罪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2-21 12:56
標題: 少女蹺家與男友同居 男友涉和誘罪獲判無罪
少女蹺家與男友同居 男友涉和誘罪獲判無罪
2013年12月21日11:08
【潘岳/宜蘭報導】宜蘭1名21歲邱姓男子,8個多月前與離家出走的17歲鄭姓女友同住,鄭母找到女兒後,要求邱男立下「必先徵求鄭女父母同意,不得留鄭女在家居住」之切結書;2個月後,邱男又再次收留逃家的鄭女,鄭母得知憤而控告邱男涉嫌妨害家庭,致邱男被依和誘罪嫌起訴。
因鄭女在庭訊時證稱:「前後2次與邱男同居,都是自己主動去邱男家,第2次是因懷孕,害怕父母逼迫墮胎不敢回家,才跑去投靠邱男。」宜蘭地院審理後,認為鄭女是出於自己意思,私自外出與邱男同居,與被誘之條件不合,判決邱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