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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清境農場2012年後新違建 須強行拆除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2-19 20:38
標題: 清境農場2012年後新違建 須強行拆除
清境農場2012年後新違建 須強行拆除
2013年12月19日20:32   
【郭寶懃/台北報導】因《看見台灣》紀錄片引發政府關切清境農場國土保育,內政部營建署於今日公告,目前已與南投縣政府提具「清境地區旅宿業土地使用與建築管理處理原則」就該特定區範圍旅宿業,經災害潛勢分析位在「優先處理區」及「加強保育區」者,全面採取分類、分級處理。

內政部營建署指出,目前合法建築登記民宿部分,位在「優先處理區」者,內政部將協助南投縣政府辦理建築物安全檢查;位在「加強保育區」者,由南投縣政府提供專業諮詢服務,協助業者採取相關防災及避災措施;違章建築部分,若是南投縣仁愛鄉清境地區既存違建,以2012年1月1日為基準,該日期後興建的違章建物,算是新違章建築,得依法強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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