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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阻少女輕生後性侵 淫男賠40萬元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2-18 10:12
標題: 阻少女輕生後性侵 淫男賠40萬元
阻少女輕生後性侵 淫男賠40萬元
2013年12月18日10:06
【盧麗蓮/綜合報導】男子張尚義去年7月在新店碧潭偏避處釣魚,見一名16歲少女企圖自殺,上前勸阻後,竟起淫念,勸誘少女喝下保力達B,趁她昏昏欲睡後以手指性侵,再帶往賓館性侵,新北地院昨判張男賠償40萬元。
今日出刊的《自由時報》報導,刑事部分,一審判張男6年半,二審法官認定張無法得知少女是否成年,改判4年。少女另提200萬元民事求償,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昨判張男賠償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