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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自由經濟示範區進口原物料,委外加工後出口免稅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2-17 08:55
標題: 自由經濟示範區進口原物料,委外加工後出口免稅
2013/12/17 07:46   《稅收》自由經濟示範區進口原物料,委外加工後出口免稅

【時報記者江俞庭台北報導】財政部關務署表示,配合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推動,進口原物料委外加工後出
口,可享有免稅優惠。
 關務署表示,國內製造業和服務業受到挑戰下,為了吸引投資、接軌國際,創造經濟成長和產業轉型升級
,行政院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鬆綁對物流、人流、金流、資訊流及知識流的各項限制,以打造便利的
經商環境,提升我國產業競爭力,自由經濟示範區以「境內關外」概念設計,對於經許可的第一類示範事業
自國外輸入示範區內供營運貨物,免徵關稅,可吸引更多資金投入製造或其他商務活動,刺激經濟發展。

 關務署表示,為推動示範區前店後廠及委外加工建構智慧運籌的營運模式,鼓勵國外業者於國內進行貨物
加值作業後出口,第一類示範事業進口原物料進入示範區內加工、修理、檢驗或測試後再出口,或以前店後
廠模式委託區外廠商加工、修理、檢驗或測試後再出口,均享免關稅免擔保的優惠,僅示範區貨物內銷課稅
區時,則須依進口貨物規定課徵相關稅費,此與其他國家自由貿易區之作法相同。
 關務署進一步表示,為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提升出口競爭力,關務方面已大幅鬆綁,具體落實簡政便民
政策,營造安全便捷的通關環境。




資訊來源: 時報資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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