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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變簡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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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2-17 08:21
標題:
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變簡單了
2013/12/17 08:02 《大陸金融》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變簡單了
【時報-台北電】為推進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便利化,大陸商務部昨(16)天頒布「關於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
有關問題」公告,除重申外商不得使用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的資金投資有價證券外,境外投資者申請將原出
資幣種變更為人民幣者,無需辦理合同或章程變更審批。
依據該公告,境外投資者申請將原出資幣種由外幣變更為人民幣的,無需辦理合同或章程變更審批;可
按照外商投資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規定要求,到有關部門和銀行辦理登記、開立帳戶、資金匯兌等手續。
同時,境外投資者以從大陸境內所投資的外商投資企業獲得但未匯出境外的人民幣利潤,以及轉股、減
資、清算、先行回收投資所得人民幣開展直接投資的,仍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而該公告將自2014年1月1日起
實施。
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人民幣FDI)是指包含港澳台在內的境外投資者以合法獲得的境外人民幣赴大陸開
展新設企業、增資、參股或併購境內企業等外商直接投資活動。
公告稱,外商投資企業不得使用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的資金在大陸境內直接或間接投資於有價證券和金
融衍生品(戰略投資上市公司除外),以及用於委托貸款。
按大陸當前規定,境外人民幣如要投資大陸有價證券,須具備R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格
。
此外,根據2011年的文件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利用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在人民幣出資金額達3億或3億
元人民幣以上、融資擔保與融資租賃等行業、外商投資創業投資或股權投資企業以及水泥、鋼鐵、電解鋁、
造船等國家宏觀調控行業這四種情況下,地方商務主管要上報商務部審核。新的通知裡,則沒有這方面的明
文規定。境外投資者僅依現行外商投資法律辦理有關手續便可。(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謝璦竹/綜合報
導)
資訊來源:
時報資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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