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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駕照吊扣視為無照 違規達6點駕照註銷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2-16 11:54
標題: 駕照吊扣視為無照 違規達6點駕照註銷
駕照吊扣視為無照 違規達6點駕照註銷
2013年12月16日11:52
【王文傑/花蓮報導】花蓮縣壽豐鄉1名張姓男子去年酒駕被吊扣重機駕照,事後又繼續騎車被逮,還被開無照駕駛罰單。張男今天對此不滿抗議,表示吊扣並非吊銷,被開無照駕車罰6000元太無理。
花蓮監理站股長林俊雄表示,駕照吊扣又繼續違規達6點(例如:酒駕5點、闖紅燈3點)就會自動註銷駕照,張男被開罰於法有據。
林俊雄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3條規定,駕駛人每半年違規記點共達6點以上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個月;一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二次,將註銷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