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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農委會:列管泉順8糧證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2-14 11:18
標題: 農委會:列管泉順8糧證
2013/12/14 09:37   《社會》農委會:列管泉順8糧證

【時報-台北電】泉順山水米因為混米、出包不斷遭撤糧商登記證,不料泉順家族還有8張糧證,糧證成了不
肖廠商的護身符,難保不會「改頭換面」繼續賣混米。農委會主委陳保基昨表示,將在1個月內清查全台721
5張糧商登記證,若持有糧證達6個月卻沒營業,就撤銷資格。
  陳保基昨天出席聖誕創意米食推廣記者會時指出,農委會將一步步改革糧證制度,除了把關包裝米品質
,下一步鎖定全台已核發但未使用約5000張糧商登記證,若登記達6個月以上卻無營運行為,農糧署依法可以
撤照。

  陳保基說,針對同一糧商擁有多張糧證,農糧署將依《糧商管理規則》規定,清查糧商於領取登記證後
是否於6個月內開業,無營業的登記證,將依規定註銷。同時列管泉順其他8張證,如果重新上市也會加強稽
查抽驗。
  至於泉順賣混米是否涉及不當利得?陳保基表示,農糧署已針對泉順混米過程,蒐集相關資料,查看是
否涉嫌從中賺取價差及不法利得,並請司法單位介入偵辦。
  陳保基說,每季市售包裝米抽查約200多件,仍有高達9成產品符合國家規範,所以只要糧商有心,一定
可以達到標準。至於新版《糧食管理法》將送立法院審議,明訂國產米未來不得混充進口米銷售,最高可罰
400萬元,盼在農曆年前完成修法。(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湯雅雯/台北報導)




資訊來源: 時報資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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