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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印度反同性戀法 最高法院決定續沿用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2-11 17:47
標題: 印度反同性戀法 最高法院決定續沿用
印度反同性戀法 最高法院決定續沿用
2013年12月11日16:23   
【林沿瑜/綜合報導】印度最高法院今天宣布,印度150年前殖民時期所訂定的反同性戀法律依然有效。印度同志平權人士近年來積極奔走呼籲,印度高等法院2009年也認定反同性戀法律違憲,但最高法院今天仍說,同性戀是否合法應由國會議員決定,而非法院的認定。

最高法院判決確定後,法院外的數十名同志平權人士相擁而泣。一名同志平權人士說:「這對我們而言是非常傷痛的一天,在同志社群爭取權利的道路上,我們又回到了原點。」同志平權律師葛羅沃(Anand Grover)強調:「我們的抗爭行動不會停止。」

印度高等法院2009年做出有利同性戀的判決時,即激怒了指稱同性戀不符合自然法則的保守宗教團體。根據印度1860年代殖民時期的法律,進行「違反自然法則」的性行為,將被處以最高10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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