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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平衡型、指數型基金 採申報生效制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2-10 19:38
標題: 平衡型、指數型基金 採申報生效制
平衡型、指數型基金 採申報生效制
2013年12月10日19:21   
【廖珮君/台北報導】金管會大舉簡化投信業發行基金的審核程序,今晚預告平衡型基金、指數型基金2種類型的投信基金,全改採「申報生效」制,12個營業日後就生效,預計最快明年一月底前上路。

「申報生效」制,是指投信業者將基金送審後,掛文起算的時間。目前包括台股基金、國內組合型基金,都已採申報生效制,最快明年1月底前,將納入國內平衡型基金、國內指數型基金,等於有4種類型的投信基金都是12個營業日就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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