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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婦人烤食彌猴遭送辦 非獵捕不起訴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2-9 12:10
標題: 婦人烤食彌猴遭送辦 非獵捕不起訴
婦人烤食彌猴遭送辦 非獵捕不起訴
2013年12月09日12:05
【郭芷余/高雄報導】高雄桃源區一名高姓婦人(65歲)今年10月在家中庭院烹烤台灣彌猴屍塊,被巡邏警員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獵殺保育類動物送辦。但高婦稱這隻彌猴被野狗咬死在後院,她發現才烤來吃,檢方也認定婦人家中無打獵工具,無獵捕殺害彌猴之嫌,將她不起訴。
檢方認為,警方在現場並無查扣到如獵槍或陷阱等獵捕工具,而高婦已年屆65歲,若沒有其他工具輔助,應無可能徒手捕獵、宰殺身手矯健的台灣彌猴;且警方發現時,彌猴已經被肢解成塊在烤肉架上火烤,外觀無從得知是否有獵捕傷勢,因此採信高婦說法,認為該彌猴是死後才被她撿拾烹烤來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