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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立院初審,妨害秘密罰金提高到30萬元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2-4 11:16
標題: 立院初審,妨害秘密罰金提高到30萬元
2013/12/04 10:58   《社會》立院初審,妨害秘密罰金提高到30萬元

【時報-台北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午初審中華民國刑法第315條之1修正草案,初審通過草案針對妨
害秘密罪部分,罰金從現行3萬元提高到30萬元。草案規定,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取他人非
公開的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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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時報資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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