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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指住戶開庭被收押 社區前主委判賠8萬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2-3 12:38
標題: 指住戶開庭被收押 社區前主委判賠8萬
指住戶開庭被收押 社區前主委判賠8萬
2013年12月03日12:35   
【許淑惠/台中報導】台中某社區去年召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時,管委會張姓前主委不滿林姓住戶在他與管委會訴訟中當庭拿出帳冊,竟在大會中指責林男「在法院拿出(帳冊)來給法官,當庭給他收押喔」、「當庭收押,帳冊才開始核對」,林男認為張男指他被「收押」,妨害其名譽。

張男辯稱意指帳冊被扣案,但不懂法律用語,才使用常聽到的「收押」一詞。但台中地院指出,收押是針對「人」的強制處分,目前司法新聞常被報導,如有被告遭羈押,媒體都會以「收押」、「收押禁見」等詞報導,張男雖稱只有國中畢業,但曾擔任社區主委,應有相當智識可分辨二者不同,今判張男敗訴要賠林男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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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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