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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性侵遭拒竟稱「沒福利」 惡雇主判刑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2-2 12:32
標題: 性侵遭拒竟稱「沒福利」 惡雇主判刑
性侵遭拒竟稱「沒福利」 惡雇主判刑
2013年12月02日12:29
【許淑惠/台中報導】中市鄧姓雇主見女員工身材姣好,於2010年2月至3月間,多次趁沒有人時,對女員工伸魔爪,且行徑愈來愈誇張,從摸胸、到要求幫忙手淫、後來更以手指性侵,女員工為保住工作不敢聲張,只能哭求住手,鄧男還斥責:「一點福利都沒有」,台中高分院依4次強制猥褻罪、2次強制性交罪、1次性騷擾罪,判鄧男5年6月,可上訴。
2010年3月,女員工因無法再忍受鄧男惡行,告知鄧妻,鄧男才不敢再逾矩,但因感受鄧妻對她態度不佳,有意逼退她而向同事訴苦,鄧妻不滿女員工違反協議告知他人此事,提出賠償18萬餘元要求女員工離職,女員工取得和解書當證據後,不甘受辱提告。
鄧男提出女員工曾寄藝人瑤瑤「殺很大」等多張展露雙峰、有性暗示、曖昧的照片,辯稱雙方是兩情相悅;但法院認為,鄧男將女員工依當時社會話題寄出的寫真照片解讀為「性暗示」、「曖昩訊息」,有過度解讀及加油添醋之嫌,且女員工傳送信件的時間是在被性侵前半年,二者應無關係,認定女員工為了顧及工作及考慮鄧妻家庭和解,才多次隱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