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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網路起底報復前女友 男判刑5個月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2-2 09:33
標題: 網路起底報復前女友 男判刑5個月
網路起底報復前女友 男判刑5個月
2013年12月02日09:30
【方翊倩/綜合報導】民眾注意,網路屬公開平台,評論文章或照片,即使內容是真的,但對方若非公眾人物,就不應公開,以免觸法。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王姓男子不甘交往3年的俞姓前女友提分手,一氣之下,將他和俞女的性愛生活公約、情史等文件與照片PO網,指俞女憑美貌周遊多男,俞女氣得提告。新北地院認為,就算王男所說是真的,仍屬女方隱私,依妨害名譽罪判王男5個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