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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拒賣菸給未成年!4大超商帶頭把關 [打印本頁]

作者: nono37    時間: 2013-11-29 17:20
標題: 拒賣菸給未成年!4大超商帶頭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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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活健康網 – 2013年11月29日 下午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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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活健康網記者陳靜梅/綜合報導)超商的便利性,讓青年取得菸品的機會大增,也讓新北市青少年的吸菸率高於全國平均值,為了替青少年的健康把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積極和四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OK)聯繫,希望共同簽署「拒絕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公約,讓四大超商發揮領頭羊作用,降低青年菸品可近性。
根據101年國民健康署針對青少年進行的吸菸行為調查顯示,新北市青少年整體吸菸率為11.8%,高於全國平均值10.4%。此外發現市面上便利超商林立,每隔1、2條街就能發現一家店,雖然增加民眾購物的便利性,但也增加青少年取得菸品的機會。
今年就曾發生一起超商副店長販賣菸品給隔壁鄰居小孩,遭舉報而被革職的案例,該副店長表示,因為鄰居小孩經常受家長指使前來購買菸品,因彼此熟悉才會將菸賣給他,但此行為明顯觸法。
確認購買者實際年齡 可查閱身分證
新北市衛生局今日邀集四大超商一同簽署「拒絕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公約,希望不要再發生上述事件,也呼籲業者千萬不要心存僥倖,應確認購菸者的實際年齡,必要時請購買者提供身分證核對,以免不小心觸法。此外,提醒業者切勿為賺取微小利潤而觸法受罰,得不償失外,也危害青少年的健康。
衛生局表示,為使青少年健康成長、遠離菸品危害,已與警察局和教育局組成專案稽查小組,將針對學校周邊菸品販賣業者、購菸測試不合格商家及未成年者經常聚集的場所,加強稽查作業,如查獲違規情事,會依據《菸害防制法》嚴懲。
《菸害防制法》第13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違者將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來源: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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