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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陸官學弟殺學長一審判2年6月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1-22 11:20
標題: 陸官學弟殺學長一審判2年6月
陸官學弟殺學長一審判2年6月
2013年11月22日11:09   
【王吟芳/高雄報導】陸軍官校學生吳冠呈今年2月間為逃離學校,持刀殺傷企圖攔阻他的吳姓學長,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吳冠呈殺人未遂犯行明確,但考量他年僅19歲無不良前科,因一時衝動鑄成大錯,情堪憫恕,援引《刑法》第59條減刑為2年6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陸官大一生吳冠呈因不適應軍校生活,今年2月18日凌晨2時自學校宿舍出發準備離校,卻在宿舍通道遭擔任安全士官的的吳姓學長攔阻,吳冠呈竟持預藏水果刀朝學長頸部猛刺一刀後逃離現場,於當晚遭憲警在台中拘捕到案,吳姓學長則受有頸部切割傷併氣管撕裂傷、右側氣血胸等,送醫急救後撿回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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