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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馬英九被控財產來源不明 北檢簽結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1-21 17:26
標題: 馬英九被控財產來源不明 北檢簽結
馬英九被控財產來源不明 北檢簽結
2013年11月21日17:07   
【賴又嘉/台北報導】律師黃帝穎今年7月到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總統馬英九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但因馬英九是現任總統,依法擁有刑事豁免權,北檢日前已將全案暫結,等馬英九卸任再分案偵辦。

黃帝穎說,依大法官釋字627號解釋,總統雖受《憲法》「刑事豁免權」保護,但總統涉嫌犯罪,檢察官仍可對於相關事證「證據保全」,他也在9月24日出庭時,遞狀聲請北檢對總統府扣押近年的國務機要費使用明細,可惜北檢不願以扁案「同一標準」偵辦馬案,他對此感到無奈,但也暫時不會再提告發。

黃帝穎說,他過去也曾在特偵組告發此案,特偵組也簽結,但相同結果,特偵組的法律程度明顯不如北檢。他解釋,特偵組過去以馬英九無主觀貪污犯意、陳沖在立法院說馬「捐半薪」是憑印象亂說話等理由簽結,北檢則是回到憲法,以總統有刑事豁免權暫結,兩者法律素養高下立判。

不過,黃帝穎強調,2006年前總統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當時扁雖有刑事豁免,但檢方仍依法偵查,若檢方秉持同標準,馬雖有刑事豁免,但檢方對馬涉財產來源不明,仍可依法偵查,可比照扁案於總統卸任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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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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