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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鮮乳含禁藥?食藥署:若屬實可罰1500萬元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1-20 17:12
標題: 鮮乳含禁藥?食藥署:若屬實可罰1500萬元
鮮乳含禁藥?食藥署:若屬實可罰1500萬元
2013年11月20日17:04   
【蔡明樺/台北報導】針對《商業周刊》指抽驗發現5款鮮乳、4款調味乳殘留抗生素、塑化劑、雌激素、鎮定劑等,衛福部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表示,9款乳品驗出的動物用藥均非農委會核准的108種合法動物用藥,因此市售乳品的禁藥標準均為「不得檢出」,農委會已針對乳牛、生乳等源頭全面清查酪農是否濫用藥物,該署針對報導點名有問題的9款乳品進行抽驗,若證實乳品中殘留禁藥代謝物有害人體,且廠商無法交代上游生乳來源,依《食品衛生管理法》可重罰1500萬元。

姜郁美強調,只要乳牛、生乳源頭控管好,終端乳品就不會有問題,因乳牛本身的賀爾蒙會產生雌激素,究竟是使用禁藥殘留或乳牛正常代謝物,農委會正在釐清;該署抽驗9款問題乳品,將儘速公布檢驗結果是否如報導所述,殘留多種動物禁藥的代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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