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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報要聞》自經區金融商品,大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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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1-20 09:04
標題:
《各報要聞》自經區金融商品,大鬆綁
2013/11/20 07:48 《各報要聞》自經區金融商品,大鬆綁
【時報-台北電】行政院昨日正式核定金融納自經區方案,不涉匯率、利率及新台幣計價金融商品,在自經區
將大幅開放投資。其中,採委任投資金融商品可立即對外國客戶開放,其餘年底前可望全面上路。
另未核准在大陸註冊的境外基金,在銀行OBU平台可以銷售,外幣計價的結構型商品大幅開放,清單項目
以正面表列彙整多達數十項。
行政院昨天已核定金管會呈報的「金融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方案」,金融業以虛擬境外方式,採「業務鬆
綁,全區開放」。在OBU平台投資商品大幅開放,只要不涉新台幣計價、衍生性金融商品不以台灣利率及匯率
為連結標的、投資組合不連結新台幣計價商品外,其餘都全面大鬆綁。亦即涉及台幣計價的境內股票型基、
債券基金等,不在開放範圍。
在OBU平台上可購買衍生性金融商品,除複雜的信用類CDS(信用違約交換)等少數風險較高商品外,其餘
不設限;信託商品也不設限,可排除信託業法限制,對境外客戶信託業務全面鬆綁,例如未核准的大陸註冊
境外基金可銷售,投資陸股逾30%以上的境外基金也可買賣。
此外,結構型商品大幅放寬收益連結對象,包括國外交易所商品、人民幣、大陸利率、匯率連結金融商品
等。OBU的銀行業也可從事外國有價證券買賣經紀業務。官員表示,有些業務仍需修改行政命令或子法,例如
涉及離岸證券業務(OSU)開放的商品,要再等一等。至於結構型商品,若採委任方式投資,金管會近日內對
外說明後,可立即對OBU平台上的外國客戶開放。
不過,若以信託架構方式投資,仍需修改信託相關行政命令,也無法立即上路,因此每項商品標的鬆綁後
,仍需回歸各單位檢視是否必要修正行政命令,決定開放投資的快慢。
不具名的官員說,為簡化作業程序,示範區內相關金融業務開放將採取備查制,不需要事前審查,也不用
像過去逐案申請核准。根據規畫,示範區的投資人以專業投資人為主,除國外投資人不分法人自然人外,國
內專業機構投資人納入首波開放之列,國內專業投資人則視商品性質開放,但自然人是初期保護對象,傾向
不開放。(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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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時報資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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