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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蘋果應拉攏Android廠商以贏得專利戰 [打印本頁]

作者: kimiko    時間: 2011-12-31 14:19
標題: 蘋果應拉攏Android廠商以贏得專利戰
《福布斯》雜誌網路版週四發表署名為尼亞姆·阿羅亞(Nigam Arora)的撰稿人致蘋果CEO蒂姆·庫克(Tim Cook)的一封公開信,他催促庫克與知名度較低的Android廠商達成專利授權,從而「離間」Android陣營,取得專利戰勝利。以下是公開信全文:

親愛的庫克:

  今天我寫信給你是想催促你考慮新的策略來贏得專利戰爭。

  迄今為止,蘋果使用的是焦土策略(軍隊撤退時摧毀一切敵軍可用之物),已故創始人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曾表示他願針對Android發動一場熱核戰爭,這一點比以往更為清楚。

  不過目前為止蘋果的策略收到了成效。蘋果所提交的專利訴訟已經分散了Google、三星、HTC等競爭對手管理層的注意力,後者為此花費了大筆訴訟費,Google還被迫花費上百億美元收購了摩托羅拉移動。

  也許是來自蘋果相關專利訴訟的壓力使得微軟在Android手機製造商身上撈取了大筆專利授權費。據稱微軟現在已經與55%的Android OEM(原始設備製造商)廠商達成了專利授權協議,這些協議覆蓋了53%的美國Android市場。

  蘋果目前所處的形式遠好於微軟。蘋果目前是領先廠商,獲得的專利授權費應該比微軟所得還要高出很多。對於OEM廠商來說,微軟所擁有一些專利的重要性和蘋果專利對等。比如,微軟擁有的系統專利可決定何時擦除閃存、管理聯繫人數據庫、響應請求、在同一個文件系統中實現長短文件名。

  非常現實的說,蘋果本應該從每部售出的Android手機中獲取10美元至15美元。

  蘋果肯定是想禁止競爭對手在其產品中提供用戶喜歡的蘋果產品功能,進而從中獲益,但是這非常有限。

  近期蘋果贏得的對HTC專利訴訟就證明了這一點,雖然這對HTC來說是一個打擊,但是相比蘋果此前的預想,此次勝利只能說是小勝。而在近期的另外一項訴訟中,德國法官表示他不大可能支持對Galaxy產品的進口禁令,澳大利亞法院也推.翻了此前對三星的不利訴訟。

  問題的關鍵在於,蘋果現有策略未來將在兩方面存在風險:第一,蘋果的優勢可能只會縮小;第二,蘋果競爭對手將會找到突圍的方法。

  我並不贊成蘋果為此和對手達成授權協議,因為維持產品差異化對於蘋果來說很重要。但我認為蘋果應該選取性的達成專利授權以突顯專利價值,同時繼續維持其產品優勢。

  進一步說,我贊成「離間制勝」的策略。蘋果先與知名度較低的Android OEM廠商達成專利授權協議,這將使得這些廠商更好的與三星、HTC等知名Android廠商競爭,達到弱化知名Android廠商競爭力的目的,同時蘋果還為此獲得數十億美元收益,還不影響蘋果產品的差異性。

  蘋果可能還可以考慮擴大上述策略範圍,選取性購買柯達和專利公司InterDigital的專利。蘋果甚至還可以考慮將專利授權給諾基亞,這並不是癡人說夢。未來諾基亞新手機侵蝕的Android份額很可能高於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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