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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恫「我混艋舺的」性侵檳榔妹 男不起訴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1-5 13:28
標題: 恫「我混艋舺的」性侵檳榔妹 男不起訴
恫「我混艋舺的」性侵檳榔妹 男不起訴
2013年11月05日13:25   
【呂志明/台北報導】家住台北市的楊姓男子,被控今年8月6日下午1時,在台北市萬華區的檳榔攤,見到年輕的檳榔西施,便恫嚇「我是混艋舺的」,然後在店裡直接將手強行伸入對方的衣服內摸胸,還用手指插入下體,涉犯強制性交、猥褻等罪嫌。

雖檳榔西施指證歷歷,但楊男始終否認犯行,台北地檢署檢視被害人驗傷診斷書,並未發現女子陰部有任何新傷,另當時檳榔攤正在營業,還有客人來來去去、且案發當時,女子還與男友打行動電話聊天。檢察官認為,若告訴人真遭到性侵害,應立即呼救或是趁機逃離,但被害人卻沒這麼做,與常情不符,再加上無其他證據可證明楊男涉性侵,因此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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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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