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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婦開刀淪植物人死亡 中山醫賠363萬元定讞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1-5 13:23
標題: 婦開刀淪植物人死亡 中山醫賠363萬元定讞
婦開刀淪植物人死亡 中山醫賠363萬元定讞
2013年11月05日13:21   
【劉昌松/台北報導】彰化婦人林娥香在23年前因中耳炎到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開刀,沒想因術後照護不當,麻醉不醒,成為植物人長達16年後,死於2006年,最高法院判中山醫要賠償林夫和3名子女殯葬、精神撫慰金共363萬元定讞。

林娥香是在1990年33歲時,到中山醫院中港院區接受完中耳炎手後,在麻醉恢復室觀察時,突然呼吸困難,雖經急救仍因腦缺氧過久成為植物人,當時她的3名子女最大的才念小學,醫院方面辯稱這是突發意外,非醫療過失。

但台中高分院根據鑑定報告認為,林女可能因麻醉藥效未退而被嘔吐物或痰卡住呼吸道,醫院有義務派醫護人員隨時密切觀察,卻未盡照護責任,導致林女才進恢復室20分鐘就成了植物人,林女臥床多年後,因長期昏迷致相關心血管等併發症死亡,都是醫療疏失的後果。

雖醫院希望用林女積欠的住院費等醫療費用抵償,但法官認為這是醫院本來就該為疏失負出的賠償,不能相抵,最後考量林女因醫療過失,缺席3名子女的成長時期,導致子女天倫夢碎,丈夫則要獨自負起照料家庭子女責任,判醫院要賠償363萬元,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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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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