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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官冒律師接案 違反《律師法》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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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1-4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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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官冒律師接案 違反《律師法》被訴
書記官冒律師接案 違反《律師法》被訴
2013年11月04日13:15
【鄧玉瑩/台中報導】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56歲前楊姓書記官無律師資格,去年4月竟與因案逃亡男子的張姓妻子簽委任契約,代為撰寫刑事聲請暫緩執行狀、刑事聲請發還扣押物品狀,約定報酬為遭扣押價值上億元的沈香、奇楠、陶器、古玉、珠寶等財物的10%。
台中地檢署收受訴狀後察覺有異,分案偵辦。楊否認犯案,辯稱他是在1名黃姓律師事務所工作,協助黃處理業務。但黃姓律師表示楊只是掛名法務助理,沒有固定薪水,且否認簽下張的委任書,稱僅幫忙楊潤飾訴狀,楊自己去遞狀。台中地檢署今依違反《律師法》將楊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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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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