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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北檢:總統為接受秘密者無刑責 [打印本頁]

作者: kaejunhsu    時間: 2013-11-1 20:12
標題: 北檢:總統為接受秘密者無刑責
台北地檢署今天表示,檢察總長黃世銘涉嫌洩密等罪遭起訴,總統馬英九為接受秘密者,不涉刑責。

黃世銘今年8月31日在司法關說案簽結前帶資料到總統官邸向總統馬英九報告,台北地檢署今天依洩密罪起訴黃世銘。

台灣團結聯盟主席黃昆輝今天說,黃世銘應立即下台,總統馬英九涉洩密罪共犯,北檢應追查。民進黨立委員管碧玲、陳其邁與吳宜臻也批評北檢不查馬總統、行政院長江宜樺涉教唆洩密、共犯等罪。

北檢表示,洩密為舉動犯,行為人一有洩漏或交付的行為,犯罪即成立,至於他人知悉或持有該秘密,則非所問,馬總統只是接收秘密者,不涉刑責。

至於黃世銘向江宜樺報告時,因相關內容早先已告知馬總統,且馬總統已召見江宜樺商討過,因此黃世銘向江宜樺報告,「秘密已經不是秘密」,黃世銘9月4日向江宜樺報告,已不構成洩密罪。



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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