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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權協會呼籲修法 被害人可主動參與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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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0-27 11:00
標題:
被害人權協會呼籲修法 被害人可主動參與訴訟
被害人權協會呼籲修法 被害人可主動參與訴訟
2013年10月27日10:53
【何哲欣/台北報導】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上午開研討會,協會理事長趙維漢說,司法是正義最後一道防線,但法律給一般民眾的觀念卻是,司法只保護犯罪的人,被害人要在法庭上發言,需要法官同意,因此需要研究修《刑事訴訟法》,新增條文,讓犯罪被害人或家屬可以向法院陳明為訴訟參加人,但司法院對此修法卻仍態度保留,呼籲各界支持,保障被害人權益。
藝人郭子乾與受虐死亡下士洪仲丘的舅舅也都到場致意,支持修法。與會的民進黨立委吳宜臻說,已提案修法,會儘速排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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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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