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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三星「寫手門」公平會開鍘重罰千萬 [打印本頁]

作者: projack999    時間: 2013-10-24 12:09
標題: 三星「寫手門」公平會開鍘重罰千萬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痛批三星「寫手門」如「蓋布袋」 公平會開鍘重罰千萬
開鍘!今年4月台灣三星爆發「寫手門」事件,公平會歷經半年調查24日報告出爐,痛批三星透過公關公司鵬泰「一人分飾多角」、「對競爭對手蓋布袋」,此種佯裝一般人發文博取網友信任的行銷手法,已屬「積極欺瞞」或「消極隱匿」,違反公平法第24條「影響交易秩序」,決定罰三星1千萬元、鵬泰3百萬元罰款。

曾駭入亞跆聯盟官網的台灣駭客「0xb」,今年4月成立了「{TaiwanSamsungLeaks}」網站,宣稱他攔截到多份台灣三星內部文件,裡面詳細記載三星如何透過網路寫手,操作輿論打擊台灣本土廠商,「讓台灣自己打自己,摧毀我們的情感,詐騙台灣人民」、「奉勸被三星利用的台灣人,你只不過是人家的一顆棋!」

消息曝光數天後,台灣三星4月5日在臉書發表聲明,承認「有公司員工在各大論壇誹謗競爭對手HTC」,不過這都是員工個人「對上層提出的市場決策理解錯誤」,三星會對此檢討並再教育。文史工作者胡文琦痛批,這是一起「已設好防火牆的超完美切割事件」,三星根本是「得了便宜又賣乖」。

歷經半年調查,公平會24日召開記者會公布結果,認定三星於96年至101年間,委託鵬泰大量聘請寫手,並指定公司員工以個人名義申請帳號,或公司提供公用帳號於網路上假扮「一般人身分」發言,在Mobile 01等討論平台行銷三星產品,發言類型包括評測、消毒、開箱、詢問、心得,突顯競爭產品缺點,製造討論熱度。

為了掌握執行動態,鵬泰每週都會回報三星危機議題處理、本週話題列表、本週發文數據、病毒經營成效、正負向回應重點摘要,以便三星規劃行銷策略和下星期操作方向。

公平會認為,這種隱匿身分的行銷手法,競爭對手誤以為發文者都是一般人,不敢反駁只能一味挨打,猶如被人「蓋布袋」,同時也欺騙了消費者對產品的信任度,依公平法第24條,判罰三星1千萬元、鵬泰3百萬元,以及另一家網路行銷公司商多利5萬元罰款。

來源: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024/286051.htm

作者: linyue77328    時間: 2013-10-24 13:15
這叫重罰?以三星的收入來看,根本就是一個眨眼就賺到的數額吧…
作者: you00792    時間: 2013-10-24 14:04
太少了 三星一年在台灣都賺幾好億
幾千萬 三星是會痛喔?
根本和塑化劑怒求償9元一樣
沒用的!
作者: leo19960212    時間: 2013-10-24 16:29
才一千萬喔………
作者: airzard    時間: 2013-10-24 17:42
不過比起來,這罰的居然比造假食物還重,這是什麼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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