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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險保費擬增訂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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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0-22 08:26
標題:
長照險保費擬增訂扣除額
2013/10/22 08:24 《財政》長照險保費擬增訂扣除額
【時報-台北電】為鼓勵民眾及早安排老年生活,金管會向財政部爭取,民眾購買長期照護保險應給予租稅優
惠,財政部賦稅署昨(21)日表示,可以考慮在綜所稅增訂長照保險或支出扣除額,納入所得稅法第17條修
法案一併考量。
財政部賦稅署長吳自心表示,有關「長期照護」在綜所稅新增扣除額,牽涉到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
目前立委提案高達33案,必須併同考量,等待立法院排案審議。
為使老有所終,金管會推動年金險及長期照護保險,並在去年向財政部爭取相關租稅優惠,希望開放民眾
購買年金險及長期照護險時,可以「定額免稅」,每年申報所得稅時,保費能各有2.4萬元扣除額。
所謂的「長期照顧險」,是指保戶因為疾病或意外,以致出現下列情況,首先是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需他人
協助而無法自理,例如飲食、穿衣、行動、就寢起床、沐浴及如廁等。
台灣即將邁入高齡化社會,為因應少子化及老年化社會的需求,財政部對於「長期照護」的相關醫療支出
或保險費支出,同意搭配檢討稅制,以在綜所稅增訂扣除額方式為之。官員說,至於是否單獨新增長照扣除
額、額度是否為2.4萬元,均仍待討論。
賦稅署官員強調,就像全民健保的概念,家庭若有醫療費用支出,只要範圍明確,讓國稅局在認定上沒有
爭議的長期照護支出,可考慮在綜所稅扣除額內規劃。
不過,由於綜所稅扣除額的立委提案高達33案,增訂長照扣除額時,也必須考慮稅損問題。
另外,對於近期外界對夫妻分開計稅法案,是圖利高所得者的爭議,吳自心表示,財政部是為因應大法官
宣告違憲,必須在明年1月20日前完成修法,否則稅法即將失效,強調修正夫妻各類所得均可分開計稅,並非
為了偏愛高所得者。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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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時報資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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