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標題: 拒用違法瓦斯鋼瓶 保障生命財產安全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0-17 11:48
標題: 拒用違法瓦斯鋼瓶 保障生命財產安全
拒用違法瓦斯鋼瓶 保障生命財產安全
2013年10月17日11:42
【莊淇鈞/新北報導】目前於市面流通的合格瓦斯鋼瓶,都須定期送往瓦斯檢驗廠,經過外觀、耐壓試驗、膨脹試驗等檢驗流程,合格後才能貼上合格檢驗卡使用,如不合格,鋼瓶就會壓毀,但少數不肖業者仍使用未送檢的非法鋼瓶。因此消費者應注意鋼瓶上的合格標示,每支合格鋼瓶開關閥後都有1張鋁合金製合格標示,上面會標明「下次檢驗期限」、「定期檢驗日期」等相關資訊,若該檢驗期限日期已過期或無檢驗卡,即為不合格瓦斯桶,應立即拒絕使用或要求退換。
新北市消防局呼籲所有民眾,購買桶裝瓦斯時,一定要簽訂「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或請業者開立發票佐證,並注意瓶身是否有分銷商商號及電話等聯絡方式,發生爭議時可用來釐清責任,並保障民眾使用安全與權益,如果有任何疑慮,可以向當地消防機關或撥打一一九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