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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嘿咻說「喜歡」 告不成李宗瑞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0-10 16:15
標題: 嘿咻說「喜歡」 告不成李宗瑞
嘿咻說「喜歡」 告不成李宗瑞
2013年10月10日15:58
【動新聞/綜合報導】淫魔富少李宗瑞上月被判刑22年4個月,其中1名被害女子因性愛片在網路瘋傳,遭到未婚夫退婚、討回訂婚鑽戒。女子不甘人生被李宗瑞給毀了,憤而向法院提告李強制性交、偷拍。沒想到法官檢視性愛光碟後,認為影片中李曾問:「喜不喜歡?」被害女子先答「NO」又答「喜歡」,法官因而認定她未被性侵。
這名被害女子向法官說,她前年七月在夜店與李宗瑞喝酒,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她都不記得,醒來時已天亮,李還睡在她身旁,自己雖還穿著裙子,但上衣卻被褪到腰部。女子當天在日記寫「他拉我去他家轟趴,我居然失憶,也不記得怎麼回家,還花五百元計程車錢,氣死人」;隔日她又寫「我睡到下午五點,Justin(李宗瑞)發簡訊來,說他拍了影片,天啊!我完全沒印象」、女子又找李宗瑞理論,看李當場刪除手機中的性愛影片,被害人以為從此事過境遷,豈料去年八月,性愛影片在網路上瘋傳,三個月後,被害女子的未婚夫也看到性愛影片,憤而要求退婚並討回訂婚鑽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