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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各報要聞》環署研議:重大爭議案件,直接二階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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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0-4 08:27
標題:
《各報要聞》環署研議:重大爭議案件,直接二階環評
2013/10/04 08:27 《各報要聞》環署研議:重大爭議案件,直接二階環評
【時報-各報要聞】環保署署長沈世宏昨(3)日在立院表示,由於最近幾起重大環評案遭法院打回票,要求
進入二階環評,環保署正研議,未來重大環評案達一定標準,或者在開發案當地引發重大爭議,就直接進入
二階環評審查,最快年底前實施。
沈世宏強調,絕非環保署愛多做環評,而是法院與環保署對環評案看法無法完全一致,若一階環評勉強通
過,等法院撤銷環評後,問題將更複雜,如此還不如直接進二階環評,避免困擾。
國民黨立委徐少萍昨日在立院問沈世宏,新北市淡北快速道路環評遭法院撤銷,雖然環保署要上訴,新北
市也繼續動工,但萬一上訴失敗,工程卻已完工,該怎麼辦?他要沈世宏說明,為何有這麼多環評專家審查
的結果,法院還不信任,逕行撤銷?
沈世宏則坦言,這是很麻煩的問題,因近期環評結果遭訴訟案有5案,其中3件環保署敗訴,2件還沒有有結
果,環署敗訴主因是法院判定基準與環保署環評判斷基準點不同,例如重大影響之虞的定義,環保單位與法
院常會有不同見解與看法,有沒有重大影響之虞就是是否該進入二階環評關鍵。
例如,環保署認為煙囪加裝排碳裝置,就沒有重大汙染之虞,但法院擔心萬一排碳裝置失效,是否就會造
成當地汙染,要求進入二階環評,做更嚴格規範。
沈世宏表示,許多開發單位都希望一階環評過關,抗拒二階環評,但若法院判決敗訴,被要求重回一階環
評時現狀,工程進度卻已超前,就會造成更多麻煩,不如一階環評開始就直接進入二階環評。
根據環評法規定,一階環評是由開發單位自行撰寫環境影響說明書,業者為免麻煩,通常都不會先舉行公
聽會,說明書也與現況有差距。但若一階環評,環評委員認定有重大影響之虞,就要進入二階環評。
沈世宏指出,一旦進入二階環評,就要將環境影響說明書分送各機關備查,並舉行公開說明會,邀請居民
主管機關環團學者專家舉評估範疇界定(研議替代事項,確認環評方法、調查時間、調查頻率、調查起訖時
間等細節),辦理現地勘查及聽證會,再送環評審查,全部時間將比一階環評多出半年到一年。
沈世宏說,二階環評雖需要較多環評準備時間,但過去也不乏開發案進入二階環評最後仍通過的例子。(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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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時報資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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