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標題:
奇美對群創持股跌破10%,賣股不必先申報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0-1 17:48
標題:
奇美對群創持股跌破10%,賣股不必先申報
2013/10/01 15:05 《光電股》奇美對群創持股跌破10%,賣股不必先申報
【時報記者莊丙農台北報導】群創(3481)大股東奇美實業昨(30)日盤後以每股14.2元賣出10萬張股票,
奇美實業在群創持股比例因此自原本的11%降至9.9%。由於奇美實業早已於2012年退出群創董事會及經營核心
,根據現行法規,奇美實對群創持股比重降到10%以下,未來奇美實對於群創股權異動無須再公告,意味著奇
美實業賣股更具彈性,也可能持續出脫群創持股。
群創指出,奇美實業於去年已退出董事會,因此這次將持股降到10%以下,是不做大股東的具體作為。而過
去奇美實業雖然表達力挺群創經營階層,但出脫持股動作不斷,旗下聯奇開發也於去年多次出脫持股。
依照法令規定,擔任上市櫃公司董監事一次申讓持股10張以上(含10張)必須公告,持股10%大股東任何股
權異動均必須事前申報,經申報兩天後方能出脫。此次奇美實將群創持股降到9.9%,將可規避掉持股事前異
動申報規定。
==================================
資訊來源:時報資訊公司
感謝收看!
這帖不代表我的想法 這只是轉貼帖 希望這些訊息能幫的到您
如果您覺得還不錯的話 請
送朵花
歡迎光臨 Android 台灣中文網 (https://apk.tw/)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