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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國會? 江宜樺:尊重立法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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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10-1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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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國會? 江宜樺:尊重立法院決定
解散國會? 江宜樺:尊重立法院決定
2013年10月01日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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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 13:24 上傳
【李英婷/台北報導】律師陳長文昨投書媒體,建議解散國會解決當前政治僵局,行政院長江宜樺今上午到立法院受訪表示,根據《憲法》規定,解散國會之前,必須先由立法院對行政院提出不信任案,若通過,行政院長必須辭職,並且在10日內呈請總統解散國會。江說,這是憲政重要問題,但因行政院會是這過程中的當事人之一,通過不信任案是立法院職權,所以尊重立法院決定。
立法院會今第四度邀請江宜樺施政報告,面對在野黨的杯葛,江宜樺表示,希望能夠依憲規定,進行必要施政報告與總質詢。媒體問,今天有信心上得了台嗎?江說,一切交由黨團協商。
至於國民黨將再提抗告,立法院長王金平受訪時不願多談,僅表示,「謝謝關心,一切依程序走。」媒體問,是否希望國民黨不要再提抗告?王說,他不便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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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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