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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新聞.今起恐怖資訊編造者無傳播行為也可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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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30 19:15
標題:
大陸新聞.今起恐怖資訊編造者無傳播行為也可定罪!!
最高法院:今起恐怖資訊編造者無傳播行為也可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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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30 19:13 上傳
打擊虛假恐怖資訊 司法解釋實施(央視截圖)
6種嚴重擾亂社會秩序行為入罪
導致航班返航判刑5年以下
致一人重傷將判刑5年以上
致航班備降或返航將從重處罰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
理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資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
下簡稱《解釋》),明確界定了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資訊罪的認定
標準,列舉了從重、加重處罰的情形。該《解釋》於今日起實施。
發佈時間:2013年09月30日 08:57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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