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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請病假竟在家養魚 公務員遭免職抗罰敗訴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9-24 13:59
標題: 請病假竟在家養魚 公務員遭免職抗罰敗訴
請病假竟在家養魚 公務員遭免職抗罰敗訴
2013年09月24日13:50
【許淑惠/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劉姓公務員去年1月至10月間多次以「到醫院檢查身體」為由共請23日病假,事後市府發現劉男根本沒就醫檢查身體,以曠職23日論處,記二大過免職,劉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今判劉男敗訴。
劉男坦承未到醫院檢查,但辯稱依規定公務員每年可請病假28日,他為舒緩高血壓症狀,才在家以種花、養魚方式休養,而電腦差勤系統分為「至醫院檢查身體」、「感冒在家休息」、「身體不適」,他雖點選字數最多的「至醫院檢查身體」,但同樣都是病假。
不過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劉男明知請假有虛偽情事者、以曠職論,仍以不實事由申請病假多達23天,今判市府以曠職將劉男記過免職並無違誤。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