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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瑩雪接任法務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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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9-24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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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瑩雪接任法務部長
2013/09/24 07:47 《政治》羅瑩雪接任法務部長
【時報-台北電】行政院昨(23)日公布,法務部部長曾勇夫日前請辭獲准,部長一職由現任行政院政務委員
羅瑩雪接任。這是繼葉金鳳、王清峰之後,第三位的法務部女部長。
羅瑩雪早年曾任法務部專員、編審及台北市少年觀護所副主任,算是法務部基層出身。行政院昨天公布此
一新人事消息後,法務部基層官員都感振奮,同感榮耀。新舊任法務部部長交接典禮訂於周四(26日)在法
務部舉行。
羅瑩雪指出,接任法務部長是重大且沉重的責任,事前江揆曾徵詢她二次,第一次是媒體報導時,第二次
是上周,她曾向江揆說明有非常多比她更適合的優秀人選,但江揆幾經考量,仍認為她適合出任,為了國家
大局著想,同意出任法務部長。
羅瑩雪並非法官、檢察系統出身的資歷,曾遭到質疑是否適任法務部長,這也是她向江揆推薦檢察體系出
身人選的原因,但江揆認為她曾在法務部工作,也擔任過律師,與檢察、司法體系接觸密切,不算生疏,應
該可以勝任部長。
行政院也表示,羅瑩雪為人正直、任事積極,致力於各項人權改善工作,洪仲丘案發生後,她協助國防部
提出國軍申訴及懲戒制度的改善方案,並受命擔任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召集人,受理軍中冤案申訴。未來擔
任法務部部長,相信必能持續捍衛司法獨立,讓台灣人權發展與國際接軌。
至於她未來是否簽署執行死刑,她說,若有必要,將會簽署。
羅瑩雪係台大法律系畢業,美國紐約州立大學Criminal Justice碩士。她在律師執業期間,曾全程參與82
年兒童福利法及92年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全面修正;並聲請司法院大法官作出釋字第365號解釋,推翻民法第1
089條的「父權優先」條款,使得日後行使親權時,應考量子女最佳利益原則能夠落實於法律中,並審查刑法
加重性侵害犯罪及酒駕等重大危害社會安全犯罪之刑責。(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呂雪彗、張國仁/台
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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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時報資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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