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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薄熙來受賄案,一審判決無期徒刑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9-22 11:13
標題: 薄熙來受賄案,一審判決無期徒刑
本帖最後由 lcctno 於 2013-9-22 11:18 編輯

2013/09/22 11:09   《大陸政治》薄熙來受賄案,一審判決無期徒刑

【時報-台北電】大陸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10:00公開宣判薄熙來受賄、貪汙、濫用職權一案,今早旁聽
人員陸續通過安檢進入法庭,旁聽人員有薄熙來親屬3人及陪同人員2人、新聞媒體記者22人及社會各界人士
等89人,共計116人。
  山東濟南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今日宣判,薄熙來上述罪名全部成立,受賄與貪污金額各為人民幣2000餘
萬元及500萬元。針對受賄罪,判決無期徒刑,終身剝奪政治權利,沒收個人財產;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
5年;濫用職權,判有期徒刑7年。

  濟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薄熙來單獨受賄和共同受賄共計折合人民幣2179.0587萬元,金額龐大;共
同貪污公款人民幣500萬元;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嚴重,應以受賄罪、貪污罪
、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並予以數罪並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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