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台灣中文網
標題:
不滿用餐被趕 桃警恐嚇店員記過2次
[打印本頁]
作者:
lcctno
時間:
2013-9-21 11:27
標題:
不滿用餐被趕 桃警恐嚇店員記過2次
不滿用餐被趕 桃警恐嚇店員記過2次
2013年09月21日11:24
【劉昌松/台北報導】桃園縣警局桃園分局王姓偵查員4年前在1間海鮮餐廳吃飯時,不滿餐廳員工上前提醒已經超過用餐時間,竟出言恐嚇:「我們是縣警局的人,你們是不想再經營?」公務懲戒委員會認為,王警言行已經違反公務員應謹慎規定,決議將他記過2次。
王警因在工作之餘,成立粉鳥潛水協會,2009年底為了舉辦年會,向桃園1間海鮮餐廳訂席8桌吃午飯,結果一群人吃喝到下午3點半,店員以晚上還有喜宴為由,表明要收拾整理,王不滿叫囂:「我們是縣警局的人,你們是不想再經營?不信的話,我明天就派人來這邊站崗!」
案發後,王已經因恐嚇罪被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定讞,並被降調制服警員,內政部再依《公務員懲戒法》將王移送懲戒,公懲會日前決議將他記過處分。
=====================================
資訊來源: 蘋果日報
感謝收看!
這帖不代表我的想法 這只是轉貼帖 希望這些訊息能幫的到您
如果您覺得還不錯的話 請
送朵花
30朵鮮花 系統會自動高亮 更可提醒更多的人注意
歡迎光臨 Android 台灣中文網 (https://apk.tw/)
Powered by Discuz! X3.1